《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9月1日施行:十二方面细化家庭教育内容,从理想信念到网络使用全覆盖——地方立法推动"依法带娃"
教育政策 | 发布:2026-09-08T10:00:00.000Z | 更新:2026-09-02T02:02:50.712Z | 作者:教培在线
《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9月1日施行:十二方面细化家庭教育内容,从理想信念到网络使用全覆盖——地方立法推动"依法带娃"
据央广网2026年9月1日报道,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正式施行。据四川日报8月15日报道,该条例于8月14日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公布,全文共30条,涵盖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学校指导等多个层面。《条例》立足四川实际,充实细化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的内容,涵盖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安全教育、劳动观念、网络使用、性别教育、生态文明、习惯养成等十二个方面。据中国妇女报报道,条例明确对怠于履责的监护人可依法开展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严禁歧视、体罚虐待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强迫未成年人早婚等行为。四川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卉表示,将推动《条例》纳入四川省"九五"普法重点宣传内容,并开展"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七进宣讲活动。
一、十二方面家庭教育内容:从"粗放育儿"到"有章可循"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家庭教育内容细化为十二个方面。
(一)内容全覆盖
十二个方面包括: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培养、身心健康发展、安全教育、劳动观念培育、网络使用指导、性别教育、生态文明教育、行为习惯养成等。这意味着家庭教育不再只是"管吃饱穿暖"或"督促学习成绩",而是涵盖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完整育人体系。
(二)针对性回应现实问题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是在深入调研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的。四川是全国留守儿童最多的省份之一,大量留守儿童的监护人(通常是祖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粗放育儿""重养轻教"的问题。《条例》的十二方面内容,既是对监护人提供具体指引,也是为基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内容框架。
二、刚性约束:从"道德劝导"到"法律责任"
《条例》对不履责的监护人设置了刚性约束。
(一)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指导
条例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规定相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一规定将家庭教育从纯粹的"家务事"上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事务。
(二)禁止性规定
条例划出了清晰的法治红线: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三、联动保护机制:多部门织密"安全网"
(一)预警及救济制度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对家庭教育严重失职、失能的家庭建立预警及救济制度。这意味着政府不再只是事后处理,而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
(二)多部门联动保护
针对学生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社会痛点,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联动机制,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并为失职监护人提供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跟踪回访。
四、常见问题解答
1. 《条例》是四川独有的还是全国性的?《条例》是四川省的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四川省。但在上位法层面,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四川的《条例》是在上位法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进行的细化和补充。其他省份也在制定或修订类似的地方性法规。
2. "依法带娃"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可以干预家庭内部事务?"依法带娃"不是政府"管"家长,而是为家长提供法律指引和支持。《条例》的核心是"帮助"而非"惩罚"——对大多数家庭而言,条例提供的十二方面指引可以作为科学育儿的参考。只有在监护人严重失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时,才会启动批评教育、督促指导等刚性措施。
3. 网络使用指导具体包括什么?随着未成年人触网年龄不断降低,网络沉迷、网络欺凌、不良信息等问题日益突出。《条例》要求监护人指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包括:控制上网时间和频率;引导辨别网络信息真伪;预防网络沉迷和网络欺凌;禁止未成年人打赏、大额消费等行为。
4. 留守儿童家庭如何获得家庭教育指导?《条例》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落实家访制度,建立常态化家访机制,关注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同时要求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提供线上指导服务。四川省妇联将开展"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七进活动(进家庭、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新兴领域、进机关),将优质资源向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5. 学校在家教育指导中扮演什么角色?《条例》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家访机制,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方式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学校不再只是"教学生",还要"教家长怎么教学生"。
6. 违反《条例》会有什么后果?《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条例》本身不创设新的处罚,而是与上位法(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衔接。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五、小结
《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四川家庭教育工作从"道德劝导"进入"法治规范"的新阶段。十二方面家庭教育内容的全覆盖、刚性约束机制的设置、多部门联动保护网的建立——这些制度设计的核心是:让家庭教育不再是"凭经验"的家务事,而是"有法律、有方法、有底线"的公共事务。对家长而言,最实用的建议是:仔细阅读《条例》全文,对照十二方面内容检视自己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基层教育工作者而言,条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服务框架;对全社会而言,条例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孩子不只是"家庭的孩子",更是"社会的孩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信源:央广网2026年9月1日报道《四川首部官方"带娃指南"正式施行》;四川日报2026年8月15日《首次出台一部法,专管咋个"管娃娃"》;中国妇女报2026年8月17日报道;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实录。
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
十二方面家庭教育内容:从"粗放育儿"到"有章可循"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家庭教育内容细化为十二个方面。 (一)内容全覆盖 十二个方面包括: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培养、身心健康发展、安全教育、劳动观念培育、网络使用指导、性别教育、生态文明教育、行为习惯养成等。这意味着家庭教育不再只是"管吃饱穿暖"或"督促学习成绩",而是涵盖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完整育人体系。 (二)针对性回应现实问题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是在深入调研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的。四川是全国留守儿童最多的省份之一,大量留守儿童的监护人(通常是祖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粗放育儿""重养轻教"的问题。《条例》的十二方面内容,既是对监护人提供具体指引,也是为基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内容框架。 二、刚性约束:从"道德劝导"到"法律责任"</h2
刚性约束:从"道德劝导"到"法律责任"
《条例》对不履责的监护人设置了刚性约束。 (一)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指导 条例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规定相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一规定将家庭教育从纯粹的"家务事"上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事务。 (二)禁止性规定 条例划出了清晰的法治红线: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三、联动保护机制:多部门织密"安全网"</h2
联动保护机制:多部门织密"安全网"
(一)预警及救济制度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对家庭教育严重失职、失能的家庭建立预警及救济制度。这意味着政府不再只是事后处理,而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 (二)多部门联动保护 针对学生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社会痛点,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联动机制,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并为失职监护人提供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跟踪回访。 四、常见问题解答</h2
常见问题解答
1. 《条例》是四川独有的还是全国性的? 《条例》是四川省的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四川省。但在上位法层面,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四川的《条例》是在上位法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进行的细化和补充。其他省份也在制定或修订类似的地方性法规。 2. "依法带娃"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可以干预家庭内部事务? "依法带娃"不是政府"管"家长,而是为家长提供法律指引和支持。《条例》的核心是"帮助"而非"惩罚"——对大多数家庭而言,条例提供的十二方面指引可以作为科学育儿的参考。只有在监护人严重失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时,才会启动批评教育、督促指导等刚性措施。 3. 网络使用指导具体包括什么? 随着未成年人触网年龄不断降低,网络沉迷、网络欺凌、不良信息等问题日益突出。《条例》要求监护人指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包括:控制上网时间和频率;引导辨别网络信息真伪;预防网络沉迷和网络欺凌;禁止未成年人打赏、大额消费等行为。 4. 留守儿童家庭如何获得家庭教育指导? 《条例》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落实家访制度,建立常态化家访机制,关注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同时要求统筹建设家庭教育…
小结
《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四川家庭教育工作从"道德劝导"进入"法治规范"的新阶段。十二方面家庭教育内容的全覆盖、刚性约束机制的设置、多部门联动保护网的建立——这些制度设计的核心是:让家庭教育不再是"凭经验"的家务事,而是"有法律、有方法、有底线"的公共事务。对家长而言,最实用的建议是:仔细阅读《条例》全文,对照十二方面内容检视自己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基层教育工作者而言,条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服务框架;对全社会而言,条例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孩子不只是"家庭的孩子",更是"社会的孩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信源:央广网2026年9月1日报道《四川首部官方"带娃指南"正式施行》;四川日报2026年8月15日《首次出台一部法,专管咋个"管娃娃"》;中国妇女报2026年8月17日报道;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