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教育体育局发布提醒: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口违规发放学科类培训广告
监管动态 | 发布:2026-10-24T11:10:30.000Z | 更新:2026-10-24T02:36:10.937Z | 作者:教培在线
2026年10月2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口违规发放学科类培训广告的提醒》。提醒指出,近期在开展校外培训常态化巡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机构及个人利用学生上下学集中、尤其是周末学生返离校时段,在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及周边区域违规散发学科类培训广告传单,内容包含“保分提分”“冲刺押题”“一对一专属辅导”等误导性表述,严重扰乱校园周边正常秩序,加剧家长教育焦虑,违
叶县教育体育局发布提醒: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口违规发放学科类培训广告
2026年10月2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口违规发放学科类培训广告的提醒》。提醒指出,近期在开展校外培训常态化巡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机构及个人利用学生上下学集中、尤其是周末学生返离校时段,在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及周边区域违规散发学科类培训广告传单,内容包含“保分提分”“冲刺押题”“一对一专属辅导”等误导性表述,严重扰乱校园周边正常秩序,加剧家长教育焦虑,违反国家“双减”政策及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信源:平顶山日报2026年10月23日发布)
一、事件:校门口“散发传单”被列为校外培训治理重点
校门口散发培训传单,看似是“小事”,却是校外培训违规营销链条中最贴近家长、也最容易制造焦虑的一环。此次叶县明确将校门周边区域(含人行道、家长等候区、交通路口)列为重点管控范围,把“摆摊设点、流动散发、随车投放、夹带赠送”等方式一并纳入禁止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提醒对“时间点”的指向非常具体:学生上下学集中时段,尤其是周末学生返、离校时段。这一时段家长等候集中、决策场景真实,历来是学科类培训招生营销的“黄金窗口”,也是监管巡查的重点时段。
二、五条措施逐条看:从“严禁行为”到“从严追责”
1. 严禁各类校门口违规广告行为
即日起,严禁任何机构、个人以摆摊设点、流动散发、随车投放、夹带赠送等方式,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门周边区域(含人行道、家长等候区、交通路口)发布或变相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广告;严禁广告内容含有“保分”“提分”“排名”“冲刺”“押题”“封闭集训”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及制造焦虑的表述。非学科类培训广告也不得在校园周边违规投放,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 依规从严追究违规主体责任
对查实存在违规散发广告行为的机构,教育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发布、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等处置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并将违规记录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档案。对广告内容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立案查处。对未履行广告内容审核义务、为违规广告提供印制服务的印刷企业,一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强化校门周边巡查与联动处置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门周边管理主体责任,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巡查,发现违规散发行为立即劝阻、拍照取证,并第一时间将线索报送至教育、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学校保安、护学岗人员及家长志愿者参与监督,建立及时发现、即时上报、即时处置的快速响应机制。城管部门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查频次,对占道散发广告行为依法清理取缔。
4.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校门口违规散发学科类广告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可提供照片、视频或具体位置等有效信息。举报电话为12315(市场监管部门)和0375—8052746(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校门显眼位置张贴举报方式,便于家长监督。
5. 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家校共治格局
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向家长宣传解读“双减”政策要求,引导家长不轻信校门口违规培训广告,不通过非正规渠道报班缴费,自觉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引导家长发现违规广告时主动举报,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被明确点名的话术清单:这些表述不能再出现
提醒对违规话术作了枚举式点名:“保分”“提分”“排名”“冲刺”“押题”“封闭集训”,以及此前提到的“保分提分”“冲刺押题”“一对一专属辅导”。这些表述的共同特征是: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或刻意制造升学焦虑。
从法律层面看,此类表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冲突。该条明确,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也就是说,“保分”“提分”“押题”这类说法,本身就属于法定禁止情形,并不因传播方式(传单、随车投放、夹带赠送)而改变性质。
从政策层面看,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已就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要求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场所与平台范围。校门口散发传单,正是这一要求在“最后一公里”的落地场景。
四、处罚依据与协同机制:教育、市场监管、城管三方联动
本次提醒的处理逻辑清晰分层:一是行政处置层面,包括责令停止发布、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二是资质与信用层面,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并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档案;三是违法查处层面,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立案查处;四是链条延伸层面,为违规广告提供印制服务的印刷企业,若未履行广告内容审核义务,一并追责。
机制上,教育部门负责统筹与线索归集,城管部门负责占道散发广告的清理取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广告违法查处,学校负责校门周边值守与取证,形成“发现—上报—处置”闭环。这种多部门联动的处置结构,与近年来各地校外培训治理的常规做法一致:把校园周边作为治理的“前沿阵地”,用巡查密度换取违规成本。
五、家长端提示:不轻信、不通过非正规渠道缴费、发现即举报
对家长而言,这份提醒给出的行动指引可以归纳为三条:第一,不轻信校门口发放的培训广告,尤其是带有“保分”“提分”“押题”等承诺性表述的宣传;第二,不通过非正规渠道报班缴费,避免陷入预付费风险;第三,发现违规散发行为时,保留照片、视频或具体位置等信息,通过12315或教育行政部门电话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校门口违规广告往往与“无证无照培训”“超期预收费”“虚假师资宣传”等问题伴生。家长在遇到此类宣传时,应先核验机构是否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再决定是否接触;对要求一次性缴纳长期费用的,尤其需要谨慎。
六、常见问题解答
1. 这份提醒是谁发布的?
由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教育体育局发布,2026年10月23日经平顶山日报对外披露。
2. 哪些行为被明确禁止?
禁止任何机构、个人以摆摊设点、流动散发、随车投放、夹带赠送等方式,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门周边区域(含人行道、家长等候区、交通路口)发布或变相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广告。
3. 哪些话术属于禁止内容?
“保分”“提分”“排名”“冲刺”“押题”“封闭集训”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以及制造焦虑的表述,均被明确禁止。
4. 非学科类培训广告可以在校门口发放吗?
不可以。提醒明确,非学科类培训广告不得在校园周边违规投放,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 违规机构会面临什么处置?
视情节可被责令停止发布、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并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档案;涉及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立案查处。
6. 为违规广告提供印制服务的印刷企业会被追责吗?
会。提醒明确,对未履行广告内容审核义务、为违规广告提供印制服务的印刷企业,一并追究相关责任。
7. 家长发现违规散发广告怎么举报?
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部门)或0375—8052746(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时提供照片、视频或具体位置等有效信息。各学校还须在校门显眼位置张贴举报方式。
8. 学校在治理中承担什么责任?
学校要落实校门周边管理主体责任,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巡查,发现违规散发立即劝阻、拍照取证,并第一时间报送教育、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公众号等开展“双减”政策宣传。
七、信源与延伸阅读
本文信息综合自:①平顶山日报2026年10月23日发布的《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口违规发放学科类培训广告的提醒》全文;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教育培训广告禁止性内容的规定;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7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关于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的相关要求。文中措施、举报电话、处罚口径均引自上述来源,未作演绎。
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
事件:校门口“散发传单”被列为校外培训治理重点
校门口散发培训传单,看似是“小事”,却是校外培训违规营销链条中最贴近家长、也最容易制造焦虑的一环。此次叶县明确将校门周边区域(含人行道、家长等候区、交通路口)列为重点管控范围,把“摆摊设点、流动散发、随车投放、夹带赠送”等方式一并纳入禁止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提醒对“时间点”的指向非常具体:学生上下学集中时段,尤其是周末学生返、离校时段。这一时段家长等候集中、决策场景真实,历来是学科类培训招生营销的“黄金窗口”,也是监管巡查的重点时段。 二、五条措施逐条看:从“严禁行为”到“从严追责”</h2
五条措施逐条看:从“严禁行为”到“从严追责”
1. 严禁各类校门口违规广告行为</h3
严禁各类校门口违规广告行为
即日起,严禁任何机构、个人以摆摊设点、流动散发、随车投放、夹带赠送等方式,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门周边区域(含人行道、家长等候区、交通路口)发布或变相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广告;严禁广告内容含有“保分”“提分”“排名”“冲刺”“押题”“封闭集训”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及制造焦虑的表述。非学科类培训广告也不得在校园周边违规投放,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 依规从严追究违规主体责任</h3
依规从严追究违规主体责任
对查实存在违规散发广告行为的机构,教育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发布、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等处置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并将违规记录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档案。对广告内容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立案查处。对未履行广告内容审核义务、为违规广告提供印制服务的印刷企业,一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强化校门周边巡查与联动处置</h3
强化校门周边巡查与联动处置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门周边管理主体责任,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巡查,发现违规散发行为立即劝阻、拍照取证,并第一时间将线索报送至教育、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学校保安、护学岗人员及家长志愿者参与监督,建立及时发现、即时上报、即时处置的快速响应机制。城管部门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查频次,对占道散发广告行为依法清理取缔。 4.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h3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校门口违规散发学科类广告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可提供照片、视频或具体位置等有效信息。举报电话为12315(市场监管部门)和0375—8052746(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校门显眼位置张贴举报方式,便于家长监督。 5. 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家校共治格局</h3
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家校共治格局
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向家长宣传解读“双减”政策要求,引导家长不轻信校门口违规培训广告,不通过非正规渠道报班缴费,自觉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引导家长发现违规广告时主动举报,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被明确点名的话术清单:这些表述不能再出现</h2
被明确点名的话术清单:这些表述不能再出现
提醒对违规话术作了枚举式点名:“保分”“提分”“排名”“冲刺”“押题”“封闭集训”,以及此前提到的“保分提分”“冲刺押题”“一对一专属辅导”。这些表述的共同特征是: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或刻意制造升学焦虑。 从法律层面看,此类表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冲突。该条明确,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也就是说,“保分”“提分”“押题”这类说法,本身就属于法定禁止情形,并不因传播方式(传单、随车投放、夹带赠送)而改变性质。 从政策层面看,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已就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要求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场所与平台范围。校门口散发传单,正是这一要求在“最后一公里”的落地场景。 四、处罚依据与协同机制:教育、市场监管、城管三方联动</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