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办: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行业资讯 | 发布:2026-10-26T01:00:02.000Z | 更新:2026-10-26T01:00:02.803Z | 作者:教培编辑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研究生教育面向国家战略、融通实践创新的突破口。《意见》强调分类、分步做好试行探索和推广迭代,要求发布各专业学位类别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压实学位授予单位主体责任。

【事件核心】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研究生教育面向国家战略、融通实践创新的突破口。《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强化实践育人的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

【一、明确导向:分类发展、实践育人】

《意见》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推动学位评价改革的制度创新,充分体现出推动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强化实践育人的鲜明导向。要坚持质量为先,切实保障实践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完善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机制和流程。同时,要深刻把握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产教融合基础、实践创新形式、成果形态及评价维度等方面的客观差异,分类、分步做好试行探索和推广迭代工作。这一表述既体现了改革的决心,也体现了稳妥推进的审慎态度——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的实践成果形态差异较大,不宜“一刀切”,需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二、制度安排:基本要求+主体责任+机制保障】

在制度层面,《意见》提出多项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发布本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指导学位授予单位细化制度流程,有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与导师培训,并将经过培训并获得相应资质的校内外导师纳入实践成果评阅专家库。二是全面压实学位授予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链条制度体系,严格贡献认定与过程管理,并将实施细则及时向教指委备案、向师生公开。三是统筹推进政策宣讲、资源保障,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在选题、指导、评价等环节提高行业产业参与度,提升人才培养适配度。四是完善实践成果抽检与结果使用机制,建立容错机制以保护改革积极性,压实省级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关键环节监测与督办促改。

【三、改革背景:破解“重论文轻实践”的痛点】

长期以来,研究生学位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学术论文、轻实践成果”的倾向,与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存在一定错位。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成果与产业实际需求脱节,难以充分体现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次改革支持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正是为了打通这一堵点:让研究成果从“纸面”走向“应用”,让评价标准更贴近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这与近年来推进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等改革方向一脉相承,共同指向“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适配度”这一核心目标。

【延伸观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对培养单位、导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新要求。对培养单位而言,需要建立与学术学位相区别的评价标准和流程,确保实践成果的“含金量”不打折扣;对导师而言,需要提升指导学生开展实践创新项目的能力,并加强与行业产业的协同;对学生而言,需要在选题时更贴近真实产业问题,注重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同时强调“建立容错机制”,这有助于打消改革顾虑、激发基层探索积极性。未来,随着各专业学位类别基本要求的陆续发布和试点经验的推广,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发展格局有望进一步清晰。

【信息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教育部门户网站相关发布。

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

明确导向:分类发展、实践育人

《意见》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推动学位评价改革的制度创新,充分体现出推动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强化实践育人的鲜明导向。要坚持质量为先,切实保障实践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完善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机制和流程。同时,要深刻把握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在产教融合基础、实践创新形式、成果形态及评价维度等方面的客观差异,分类、分步做好试行探索和推广迭代工作。这一表述既体现了改革的决心,也体现了稳妥推进的审慎态度——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的实践成果形态差异较大,不宜“一刀切”,需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二、制度安排:基本要求+主体责任+机制保障

制度安排:基本要求+主体责任+机制保障

在制度层面,《意见》提出多项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发布本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指导学位授予单位细化制度流程,有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与导师培训,并将经过培训并获得相应资质的校内外导师纳入实践成果评阅专家库。二是全面压实学位授予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链条制度体系,严格贡献认定与过程管理,并将实施细则及时向教指委备案、向师生公开。三是统筹推进政策宣讲、资源保障,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在选题、指导、评价等环节提高行业产业参与度,提升人才培养适配度。四是完善实践成果抽检与结果使用机制,建立容错机制以保护改革积极性,压实省级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关键环节监测与督办促改。 【三、改革背景:破解“重论文轻实践”的痛点

改革背景:破解“重论文轻实践”的痛点

长期以来,研究生学位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学术论文、轻实践成果”的倾向,与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存在一定错位。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成果与产业实际需求脱节,难以充分体现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次改革支持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正是为了打通这一堵点:让研究成果从“纸面”走向“应用”,让评价标准更贴近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这与近年来推进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等改革方向一脉相承,共同指向“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适配度”这一核心目标。 【延伸观察】 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对培养单位、导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新要求。对培养单位而言,需要建立与学术学位相区别的评价标准和流程,确保实践成果的“含金量”不打折扣;对导师而言,需要提升指导学生开展实践创新项目的能力,并加强与行业产业的协同;对学生而言,需要在选题时更贴近真实产业问题,注重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同时强调“建立容错机制”,这有助于打消改革顾虑、激发基层探索积极性。未来,随着各专业学位类别基本要求的陆续发布和试点经验的推广,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发展格局有望进一步清晰。 【信息来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