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公布暑期旅游市场强迫购物典型案例:上半年立案同比增49.3%,强迫购物案件增86.9%

监管动态 | 发布:2026-08-20T12:25:00.000Z | 更新:2026-08-20T03:45:54.380Z | 作者:教培在线

文旅部公布暑期旅游市场强迫购物典型案例:上半年立案同比增49.3%,强迫购物案件增86.9%

文化和旅游部2026年8月16日公布暑期旅游市场强迫购物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立案数量同比增长49.3%,查处涉及强迫购物的案件同比增长86.9%。各地文旅部门和互联网平台共清理涉嫌违规旅游产品及信息25.8万余条,限期整改或封禁账号8300余个。文旅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已公布五批共13起典型案例,最高单案罚款22.5万元。

一、核心数据与整治力度

据经济日报2026年8月16日报道,文旅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余昌国介绍:

  • 上半年立案数量:同比增长49.3%
  • 强迫购物案件:同比增长86.9%
  • 清理违规信息:25.8万余条
  • 封禁账号:8300余个
  • 转办督办线索:1000余条
  • 旅游投诉趋势:上半年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接收投诉同比下降24.2%,环比下降31.4%
  • 注销吊销旅行社:上半年依法注销、撤销、吊销2400余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两大典型套路拆解

1. 套路一:低价团费+短视频招徕

文旅部公布的13起典型案例中,全部涉及网络渠道招徕。套路高度一致:

  • 网上宣传"纯玩""不加价""零购物"
  • 以低于实际接待成本的团费吸引游客
  • 游客到达后被迫签订含购物行程的合同
  • 行程中安排购物并收取回扣

典型案例

  • 内蒙古鄂尔多斯案:旅行社通过直播发布"畅享内蒙古5天4晚",以低于成本团费招徕,实际安排5家购物店。处罚:罚款22.5万元、停业整顿30日
  • 广东潮州案:旅行社以低于成本团费发布"潮汕壹号纯玩零购物"产品,安排购物收取"人头费"。处罚:罚款3万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重庆酉阳案:"749元重庆4天3晚"宣传无需额外费用,实际加收景区交通费。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

2. 套路二:无证个人社交平台"组局"

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甚至导游证,在社交平台拉人组团:

  • 河北晋州案:个人通过社交平台群聊发布"99元济南1日游"(2026年6月,罚款1万元)
  • 新疆昌吉案:个人组织新疆旅游未签旅游合同(2025年12月,罚款1.05万元)
  • 山东东营案:虚构"枫尚旅行社"冒名签约(2025年12月,罚款1万元)

三、法律依据与处罚标准

13起案例主要违反的法律条款:

  • 《旅游法》第28条: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旅游法》第32条:不得虚假宣传
  • 《旅游法》第35条: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招徕、不得安排购物回扣
  • 《旅游法》第37条: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处罚力度从罚款5000元到22.5万元不等,严重者吊销许可证,主管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四、线上线下联合监管机制

文旅部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 完善监测、信访、转办、督办等线索台账
  • 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属地公安机关
  • 落实行刑衔接,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 联合中央网信办开展非法网络招徕专项整治
  • 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五、常见问题FAQ

1. 文旅部上半年强迫购物整治数据如何?

2026年上半年立案数量同比增长49.3%,强迫购物案件同比增长86.9%,清理违规信息25.8万余条,封禁账号8300余个。

2. "低价团费+短视频招徕"套路是什么?

网上以低于成本的团费宣传"纯玩零购物",游客到达后被迫签含购物行程的合同,行程中安排购物并收取回扣。这是目前最高发的违规模式。

3. 遇到强迫购物如何维权?

保留合同、行程单、购物凭证等证据,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向当地文旅部门投诉。文旅部在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设有举报专栏。

4. 如何识别违规旅行社?

通过文旅部官网查询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查看是否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要求所有承诺写进合同;拒绝社交平台个人组织的"私团"。

5. 13起典型案例中处罚最重的是哪个?

内蒙古鄂尔多斯案罚款22.5万元并停业整顿30日;广东潮州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主管人员3年禁业。

六、核心要点

文旅部2026年上半年旅游市场整治力度空前:立案同比增长49.3%,强迫购物案件增长86.9%,清理违规信息25.8万条,封禁账号8300余个。13起典型案例全部涉及网络招徕,"低价团费+短视频招徕"和"无证个人组局"是两大套路。最高罚款22.5万元,严重者吊销许可证。上半年2400余家旅行社被注销吊销许可证。游客需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旅行社,拒绝不合理低价团。

七、参考来源

  • 经济日报《问需于游客 规范网络招徕行为》2026年8月16日
  •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官方发布
  • 文旅部2026年第五批13起强制消费典型案例通报
  • 中央网信办非法网络招徕专项整治文件
  • 怀化市文旅广体局2026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

核心数据与整治力度

据经济日报2026年8月16日报道,文旅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余昌国介绍: 上半年立案数量 :同比增长49.3% 强迫购物案件 :同比增长86.9% 清理违规信息 :25.8万余条 封禁账号 :8300余个 转办督办线索 :1000余条 旅游投诉趋势 :上半年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接收投诉同比下降24.2%,环比下降31.4% 注销吊销旅行社 :上半年依法注销、撤销、吊销2400余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两大典型套路拆解</h2

两大典型套路拆解

1. 套路一:低价团费+短视频招徕</h3

套路一:低价团费+短视频招徕

文旅部公布的13起典型案例中, 全部涉及网络渠道招徕 。套路高度一致: 网上宣传"纯玩""不加价""零购物" 以低于实际接待成本的团费吸引游客 游客到达后被迫签订含购物行程的合同 行程中安排购物并收取回扣 典型案例 : 内蒙古鄂尔多斯案 :旅行社通过直播发布"畅享内蒙古5天4晚",以低于成本团费招徕,实际安排5家购物店。处罚:罚款 22.5万元 、停业整顿30日 广东潮州案 :旅行社以低于成本团费发布"潮汕壹号纯玩零购物"产品,安排购物收取"人头费"。处罚:罚款3万元、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重庆酉阳案 :"749元重庆4天3晚"宣传无需额外费用,实际加收景区交通费。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0元 2. 套路二:无证个人社交平台"组局"</h3

套路二:无证个人社交平台"组局"

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甚至导游证,在社交平台拉人组团: 河北晋州案 :个人通过社交平台群聊发布"99元济南1日游"(2026年6月,罚款1万元) 新疆昌吉案 :个人组织新疆旅游未签旅游合同(2025年12月,罚款1.05万元) 山东东营案 :虚构"枫尚旅行社"冒名签约(2025年12月,罚款1万元) 三、法律依据与处罚标准</h2

法律依据与处罚标准

13起案例主要违反的法律条款: 《旅游法》第28条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旅游法》第32条 :不得虚假宣传 《旅游法》第35条 :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招徕、不得安排购物回扣 《旅游法》第37条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处罚力度从罚款5000元到22.5万元不等,严重者吊销许可证,主管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四、线上线下联合监管机制</h2

线上线下联合监管机制

文旅部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完善监测、信访、转办、督办等线索台账 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属地公安机关 落实行刑衔接,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联合中央网信办开展非法网络招徕专项整治 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五、常见问题FAQ</h2

常见问题FAQ

1. 文旅部上半年强迫购物整治数据如何?</h3

文旅部上半年强迫购物整治数据如何?

2026年上半年立案数量同比增长49.3%,强迫购物案件同比增长86.9%,清理违规信息25.8万余条,封禁账号8300余个。 2. "低价团费+短视频招徕"套路是什么?</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