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部门联合发文为中小学收费划出十条红线 严管班费补课校服采购
监管动态 | 发布:2026-08-11T10:22:57.000Z | 更新:2026-08-14T09:43:12.070Z | 作者:教培在线
2026年8月10日,重庆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0个方面划出收费"红线",覆盖择校费、违规补课、校服采购、班费管理等家长高度关注的问题,切实减轻家长经济与心理负担。
一、严禁收取择校费和违规补课费用
1.1 斩断招生利益链
《通知》明确严禁收取择校费、分(择)班费、借读费,严禁学校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这一规定直指"入学门槛"背后的利益输送链条。
1.2 堵住补课收费漏洞
中小学不得以周末辅导(培优补差)、假期托管等名义违规组织补课收费。严禁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加价获利。这意味着过去部分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收费的行为将被严格禁止。
二、商业活动进校园被叫停
《通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入侵校园"问题,列出多项禁令:
2.1 禁止强制购买电子设备和商业保险
不得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不得以校园安全为名,收取门禁卡、门禁App或监控等费用;不得代收商业保险费。
2.2 禁止强制配备用品和引入第三方收费
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也不得介绍、引入、纵容第三方收取相关费用。这些规定有效遏制了校园消费中的"被自愿"现象。
三、班费管理:防止成为老师的"小金库"
班费管理是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文件要求学校健全班费使用管理制度,成立由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班费管理小组。班费收取应坚持自愿原则,提倡"一事一收、一事一结、一事一公开"。
《通知》特别强调,班费不得用于教室电费、试卷费等本应由学校承担的学杂费用,不得用于为老师购买礼物。文件明确提出"坚决防止班费成为老师的'小金库''自留地',坚决杜绝高额班费、违规支出"。
四、校服采购和研学旅行的规范要求
4.1 校服不得追求奢华
《通知》要求校服采购坚持自愿原则,做到"简约、节约、大方、实用",不得追求奢华、套数过多、频繁更新、重复购置。确需采购校服的,应主要限于外穿的衣裤(裙),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采购信息公开。
4.2 研学旅行坚持非营利原则
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旅行)必须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要组织公开比选,邀请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并报经区县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五、家委会管理和民办学校收费规范
5.1 家委会不得代学校收费
《通知》明确学校或老师不得安排、授意或暗示家委会代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发现家委会违规收费的,学校或老师应及时劝阻和制止,不得以"未安排、未参与、不知情"而推卸责任。
5.2 民办学校收费分类管理
民办学校实行收费分类管理:非营利性中等职业学校执行学费最高限价管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和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受调控;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民办学校住宿费标准遵照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防止过高收费。
六、监管执行与问责机制
《通知》要求各单位通过多种途径把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公开到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住春秋两季开学关口,集中发现和解决倾向性问题。对乱收费问题"严查快处",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整改落实。对核查办理不到位的坚决退回重办,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
七、常见问题解答(FAQ)
1. 重庆中小学收费"十条红线"具体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严禁收取择校费和分班费、严禁违规补课收费、严禁商业活动进校园、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规范教辅材料管理、规范班费管理、规范研学旅行收费、规范校服采购、规范家委会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收费。
2. 班费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班费只能用于班级集体活动,不得用于教室电费、试卷费等应由学校承担的费用,也不得用于为老师购买礼物。坚持自愿原则,一事一收、一事一结、一事一公开。
3. 学校能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吗?
不可以。《通知》明确禁止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4. 家委会收费是否违规?
如果家委会是受学校或老师安排、授意代学校收费,则属于违规行为。《通知》明确学校不得安排、授意或暗示家委会代收费,发现违规收费的,学校不得推卸责任。
5. 校服采购有哪些限制?
校服坚持自愿选购,做到简约节约大方实用,不得追求奢华、套数过多、频繁更新。采购需广泛征求意见并加强信息公开。
6. 家长发现乱收费如何投诉?
可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区县教育部门投诉、通过学校公示的监督电话举报。各区县将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整改落实。
7. 民办学校收费如何管控?
民办学校实行收费分类管理:非营利性学校执行最高限价和标准调控,营利性学校需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遵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防止过高收费。
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
1 斩断招生利益链
《通知》明确严禁收取择校费、分(择)班费、借读费,严禁学校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这一规定直指"入学门槛"背后的利益输送链条。 1.2 堵住补课收费漏洞</h3
2 堵住补课收费漏洞
中小学不得以周末辅导(培优补差)、假期托管等名义违规组织补课收费。严禁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加价获利。这意味着过去部分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收费的行为将被严格禁止。 二、商业活动进校园被叫停</h2
商业活动进校园被叫停
《通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入侵校园"问题,列出多项禁令: 2.1 禁止强制购买电子设备和商业保险</h3
1 禁止强制购买电子设备和商业保险
不得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不得以校园安全为名,收取门禁卡、门禁App或监控等费用;不得代收商业保险费。 2.2 禁止强制配备用品和引入第三方收费</h3
2 禁止强制配备用品和引入第三方收费
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也不得介绍、引入、纵容第三方收取相关费用。这些规定有效遏制了校园消费中的"被自愿"现象。 三、班费管理:防止成为老师的"小金库"</h2
班费管理:防止成为老师的"小金库"
班费管理是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文件要求学校健全班费使用管理制度,成立由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班费管理小组。班费收取应坚持自愿原则,提倡"一事一收、一事一结、一事一公开"。 《通知》特别强调,班费不得用于教室电费、试卷费等本应由学校承担的学杂费用,不得用于为老师购买礼物。文件明确提出"坚决防止班费成为老师的'小金库''自留地',坚决杜绝高额班费、违规支出"。 四、校服采购和研学旅行的规范要求</h2
1 校服不得追求奢华
《通知》要求校服采购坚持自愿原则,做到"简约、节约、大方、实用",不得追求奢华、套数过多、频繁更新、重复购置。确需采购校服的,应主要限于外穿的衣裤(裙),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采购信息公开。 4.2 研学旅行坚持非营利原则</h3
2 研学旅行坚持非营利原则
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研学旅行)必须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要组织公开比选,邀请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并报经区县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五、家委会管理和民办学校收费规范</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