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通报2起暑期违规培训:托管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监管动态 | 发布:2026-08-20T14:00:00.000Z | 更新:2026-08-14T09:43:12.070Z | 作者:教培在线
四川眉山通报2起暑期违规培训:托管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026年8月,四川省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通报了2起暑期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均涉及托管类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涉事机构分别被处以"责令停止+退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组合处罚,体现了当前执法"退费优先、没收托底、罚款加码"的处罚逻辑。这也是继四川省教育厅7月20日通报4起全省典型案例后,眉山市层面的最新执法动作。
一、案例一:上美托育公司违规招收24名学生辅导学科
眉山市东坡区教体局接群众举报后,对上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托育服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托管服务,不具备校外培训资质,却违规招收24名学生开展英语、语文、数学等学科作业辅导,共收取培训费7600元(其中15人缴费、9人试听未收费),已消课3935元,未消课3665元。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处罚如下:责令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未消课费用3665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3935元;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罚款3935元。机构实际经济处罚总额超1.1万元,"退费+没收+罚款"三连罚释放了明确执法信号。
二、案例二:优课小镇教育咨询公司无证招39名初中生
第二起案例涉及优课小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同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却违规招收39名初中学生开展英语学科培训,共收取40290元,已消课12114元,未消课28176元。
处罚如下:责令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未消课费用28176元;没收违法所得12114元;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罚款12114元。两起案例的法律适用一致,均援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该条款规定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应责令停止举办、退还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从全省通报到地方执法的层层传导
眉山此次通报是四川省暑期治理链条的一环。7月20日四川省教育厅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中,就包括眉山优课小镇案例。从全省数据看,2026年暑期治理呈现三个特征:监管对象向非培训主体延伸,教育咨询公司、托管机构等非培训主体占违规案例的42.2%;违规形式更隐蔽,托管伪装、商品捆绑(如"卖学习机"送培训)、跨省注册规避监管等手段层出不穷;处罚力度持续升级,广安武胜案按违法所得两倍罚款62780元。
四、"证照分离"下的监管逻辑:看实际行为
两起案例的核心问题在于,涉事机构拥有合法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托管服务)不包含校外培训。在"证照分离"背景下,营业执照只解决市场准入,办学许可才解决培训资质。监管部门不再只看主体名称和工商登记类别,而是关注实际经营行为——只要实际开展有偿学科培训,无论登记名称是什么,都在监管范围内。《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明确,"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构成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五、家长风险提示:合规选课"四个必须"
眉山市教体局同步发布提示,提醒家长国家"双减"政策明确规定寒暑假期间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如确有非学科培训需求,须做到"四个必须":必须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官方平台报名(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必须控制缴费额度(单次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必须签订规范合同(使用国家官方示范文本)。
六、暑期治理持续至8月底,后续走向常态化
本次暑期专项整治将持续至8月底,后续建立季度常态化巡查机制。从查处方式看,"群众举报+部门核查+依法处罚+公开通报"已成标准流程。多地还在查处后组织"回头看"检查,防止违规行为反弹,部分地区通过拆除教学设施防止死灰复燃。
七、FAQ:暑期违规培训常见问题
1. 托管机构和培训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托管机构经营范围通常为"校外托管服务",提供接送、看护、餐饮等生活照料;培训机构需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方可开展培训。两者在法律资质、监管主体和经营范围上有本质区别。
2. "已消课"和"未消课"费用有什么区别?
"已消课费用"是已上课消耗的课程对应费用,执法中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未消课费用"是剩余课程对应费用,应退还给家长。这种区分确保家长权益优先保障。
3. 违法所得一倍罚款是最高处罚吗?
不是。《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眉山两起案例按一倍处罚属基础档;广安武胜案按两倍处罚。处罚倍数取决于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4. 如何判断一个机构是否合规?
三步判断:查看是否同时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核验资质;确认授课场地与证照登记地址一致,避开消防不达标场所。
5. 发现违规培训后如何维权?
可通过当地教育局举报电话、12345市民热线、教育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反映。维权时保留培训合同、付款凭证、课程记录等证据。
6. 暑假期间是否完全不能参加学科学习?
不能参加有组织的、有偿的、由机构或教师主导的学科培训。但学生可自主安排阅读、复习和拓展学习。
7. 试听未收费是否也构成违规?
试听本身虽未产生费用,但机构组织试听的行为已构成违规培训的组成部分,主管部门同样可以据此查处。
信息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眉山市教体局《眉山通报2起暑期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2026年8月8日)、四川省教育厅通报(2026年7月20日)
关于本文的常见问题
案例一:上美托育公司违规招收24名学生辅导学科
眉山市东坡区教体局接群众举报后,对上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经营范围为 托育服务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托管服务 ,不具备校外培训资质,却违规招收24名学生开展英语、语文、数学等学科作业辅导,共收取培训费7600元(其中15人缴费、9人试听未收费),已消课3935元,未消课3665元。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处罚如下:责令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未消课费用3665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3935元;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罚款3935元。机构实际经济处罚总额超1.1万元,"退费+没收+罚款"三连罚释放了明确执法信号。 二、案例二:优课小镇教育咨询公司无证招39名初中生</h2
案例二:优课小镇教育咨询公司无证招39名初中生
第二起案例涉及优课小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 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 ,同样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却违规招收39名初中学生开展英语学科培训,共收取40290元,已消课12114元,未消课28176元。 处罚如下:责令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未消课费用28176元;没收违法所得12114元;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罚款12114元。两起案例的法律适用一致,均援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该条款规定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应责令停止举办、退还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从全省通报到地方执法的层层传导</h2
从全省通报到地方执法的层层传导
眉山此次通报是四川省暑期治理链条的一环。7月20日四川省教育厅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中,就包括眉山优课小镇案例。从全省数据看,2026年暑期治理呈现三个特征: 监管对象向非培训主体延伸 ,教育咨询公司、托管机构等非培训主体占违规案例的42.2%; 违规形式更隐蔽 ,托管伪装、商品捆绑(如"卖学习机"送培训)、跨省注册规避监管等手段层出不穷; 处罚力度持续升级 ,广安武胜案按违法所得两倍罚款62780元。 四、"证照分离"下的监管逻辑:看实际行为</h2
"证照分离"下的监管逻辑:看实际行为
两起案例的核心问题在于,涉事机构拥有合法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托管服务)不包含校外培训。在"证照分离"背景下,营业执照只解决市场准入,办学许可才解决培训资质。监管部门不再只看主体名称和工商登记类别,而是关注实际经营行为——只要实际开展有偿学科培训,无论登记名称是什么,都在监管范围内。《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明确,"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构成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五、家长风险提示:合规选课"四个必须"</h2
家长风险提示:合规选课"四个必须"
眉山市教体局同步发布提示,提醒家长国家"双减"政策明确规定寒暑假期间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如确有非学科培训需求,须做到"四个必须": 必须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 (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必须通过官方平台报名 (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必须控制缴费额度 (单次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 必须签订规范合同 (使用国家官方示范文本)。 六、暑期治理持续至8月底,后续走向常态化</h2
暑期治理持续至8月底,后续走向常态化
本次暑期专项整治将持续至8月底,后续建立季度常态化巡查机制。从查处方式看,"群众举报+部门核查+依法处罚+公开通报"已成标准流程。多地还在查处后组织"回头看"检查,防止违规行为反弹,部分地区通过拆除教学设施防止死灰复燃。 七、FAQ:暑期违规培训常见问题</h2
FAQ:暑期违规培训常见问题
1. 托管机构和培训机构的区别是什么?</h3
托管机构和培训机构的区别是什么?
托管机构经营范围通常为"校外托管服务",提供接送、看护、餐饮等生活照料;培训机构需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方可开展培训。两者在法律资质、监管主体和经营范围上有本质区别。 2. "已消课"和"未消课"费用有什么区别?</h3